自9月初开始,潞西市司法局就成立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度,安排部署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民族团结月活动,使教育月活动做到了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早开展。
一是在系统内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普及社会礼仪、生活礼仪和职业礼仪知识,教育干部职工争当文明人,争做文明事,为民族团结月活动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是层层举办民族团结专题学习动员会。通过召开专题学习培训会、座谈会、思想交流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是结合国庆、中秋等重要节日召开干部职工座谈联欢会,使民族团结教育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进一步激发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热情。
四是召开少数干部思想交流和“四认同”宣传教育专题座谈会。广大少数民族干部通过对家乡和在个人身上发生的变化的感受,畅谈体会和感想。通过座谈,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强化“四个高度认同”。
五是开展学习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先进事迹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通过学习英雄模范先进事迹,对照检查自己找差距,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六是开展亲民爱民和慰问老党员活动。深入挂钩点五岔路乡新寨村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社会公益活动2场次,为群众排忧解难。慰问了系统内5名老党员并组织参观了基层司法所。
七是12个基层司法所采取举办讲座、张贴标语、摆设展板、发放传单等方式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德宏州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粘贴标语36条、展出展板56块、出动车辆6辆、法制讲座6场次、召开大会4场次、文艺演出2场次、受教育人数30000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