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基地种植补助。2010年至2015年,按照计划每新种植一亩番麻,由州、市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验收合格后无偿补助120元,州、市财政各承担60元,补助资金直接兑付到龙头企业,用于发展基地的种苗、肥料和农药的扶持补助。二是给予初加工建设扶持补助。凡基地种植达到规模要求,每新建一座初加工厂,由州财政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补助。补助标准:1500吨/年•座为10万元;3000吨/年•座为2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加工机械设备。初加工厂的建设可采取企业自建、村社自建、村社与企业合作共建等多种方式,财政补助资金均安排到初加工厂所在的村委会,作为村“两委”的入股资金投入到初加工厂中。三是种苗、肥料补助。2010年,龙头企业和州茶叶技术推广站向种植户每亩无偿提供330株优质种苗、2包复合肥,并免费提供全程种植技术跟踪服务。四是按保护价格收购初级产品。企业与农户签订种植收购合同,实行最低保护价格收购制度。最低保护价格分别为鲜叶片:170元/吨,麻丝:3000元/吨(一级麻丝),麻膏皂素含量在3%以内(含3%),每吨3000元,麻膏皂素含量在3%以上,每增加0.1个百分点,每吨收购价格增加100元。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或与其他产业效益比较,相应提高鲜叶、麻丝、麻膏的收购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