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西市公安局在医院内建成两间醒酒室
为有效控制和预防犯罪,强化对酒后滋事等违法犯罪的控制和打击力度,保护公民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行业场所等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市局结合实际,于2010年2月22日分别在德宏州医疗集团、潞西市医院内建成“醒酒室”各一间。
为切实做好“醒酒室”建设工作,市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与医院联系,相互配合、相互协作。 经过认真协商和准备,2月22日,市局分别在德宏州医疗集团、潞西市医院内建成“醒酒室”各一间。“醒酒室”内设有警务工作制度、医务工作制度、醒酒治疗流程、健康提示语、醒酒救助登记表等标牌标志,是酒后滋事违反治安管理、且经公安部门酒精测试属醉酒人员的醒酒专用处所,确认醒酒后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成立“醒酒室”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一次大胆尝试,对于关爱醉酒人员的身心建康,教育酗酒滋事人群,加强酒后滋事等违法犯罪的防控和打击力度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推进我市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建设,提高酒后滋事等违法犯罪的控制和打击力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醒酒室外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