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西市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总要求,结合全市农村工作实际,坚持以村容村貌整治为突破口,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和“统筹规划、注重特色、建出样板、发挥示范”的原则,集中力量抓好宣传发动、科学规划、资金整合、产业支撑、项目监管和新型农民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试点示范村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快速地推进了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与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2009年,全市累计实施新农村试点村建设项目33个,其中省级重点建设村9个,州级试点村11个,市级试点村13个。财政投入项目建设资金48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35万元,州级财政下拨110万元,市级财政安排240万元。截止目前,通过33个试点村建设的示范引领,累计带动了面上104个村组群众自发建设新农村,累计拉动投入资金4083.43万元。通过485万元省、州、市三级财政项目建设资金的引领,实现了全年固定资产投资达657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率达13.5倍。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成为了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为市委、政府扩大内需,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央和省、州、市制定出台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得到了有效落实,真正惠及到广大农民群众身上,村寨内脏、乱、差等现象得到了明显改观,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产业培育迈出新步伐。广大农村群众勤劳致富、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增强,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农村文化生活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精神生活不断丰富,新人新事新气象不断涌现,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硕果累累,处处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和自然和谐的喜人景象。工作中的经验和体会主要体现在“十个坚持”和“十个着力”上:
一是坚持宣传发动,依靠群众,着力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
二是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路,着力带动面上的新农村建设;
三是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着力激发群众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四是坚持以村容村貌整治为突破口,改善环境,着力让群众感受到身边发生的实实在在的变化;
五是坚持培植产业,一村一品,着力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
六是坚持整合资金,集中力量,着力构建新农村合力共建机制;
七是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八是坚持科学管理,强化职责,着力发挥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作用;
九是坚持项目监管,着力打造新农村建设这一民心工程;
十是坚持培训农民,提高素质,着力推进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