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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学习实践活动在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市委常委、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和党员副市长,要分别联系一个乡镇,指导学习实践活动。乡镇党委要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干部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协助配合,做到齐抓共管。乡镇党委在抓好自身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要帮助村党组织成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村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市委将向各乡镇派出指导检查组。各级派出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要同时承担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员的职责,做到每个乡镇有指导小组、每个村有指导员,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检查指导。各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在农村建立联系点,努力把联系点办成学习实践活动示范点。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深入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解放思想,带头分析检查,带头整改落实。在组织广大党员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要注意邀请本单位党外负责人、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参加有关活动,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对农村流动党员,原则上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流出地党组织协助。对外出务工经商党员,乡镇、村党组织要在其秋收或春节返乡期间,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了解他们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
(二)搞好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宣传栏、标语、墙报、板报等宣传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针对乡镇少数民族群众多的特点,要加大采用“五用”宣传科学发展观的力度,利用村级广播,用民族语言宣传科学发展观;利用村务公开栏,用民族文字宣传科学发展观;要抓住节假日和民族节庆日和当地民间活动人员齐、较集中的时机,组织民族宣讲队贴标语、挂横幅、演节目、说案例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学习实践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向上一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
(三)统筹兼顾,注重实效。第三批农村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初期和中期恰逢农村种植冬农和小春的时节,各乡镇、村必须以农时为重,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好学习实践活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的规定动作、任务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做好“五个结合”,即把开展乡镇、村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本乡镇本村各项任务结合起来,与搞好春节走访慰问等活动结合起来,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强乡镇、村学习实践活动与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协调联动,把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形成的科学发展共识、富民惠民政策、体制机制成果等,进一步贯彻落实到基层,把乡镇、村学习实践活动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普遍性问题纳入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整改落实的内容;加强城乡、条块和基层单位之间的协调,通过结对帮扶、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等方式解决突出问题。
(四)创造条件,强化保障。各级党委要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支撑体系,加大经费投入、资源整合、政策支持和结对帮扶力度,为乡镇、村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创造必要条件,帮助乡镇、村党组织克服学习实践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