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州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根据《云南省街道、社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潞西市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街道、社区实际,现就我市街道、社区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街道、社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社区覆盖面不断扩大,街道、社区日益成为城市管理的重心、居民群众的生活家园和“两新”组织的活动舞台。街道、社区党组织是党在城市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街道、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担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城市基层,团结和带领居民群众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责。开展好街道、社区学习实践活动,对于增强街道、社区的服务功能,全面推进社区建设,不断满足居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对于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促进城市现代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进一步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上取得实效,在进一步理清科学发展思路上取得实效,在解决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取得实效,在进一步改进街道、社区干部作风上取得实效,在进一步维护街道、社区和谐稳定上取得实效,在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党的建设上取得实效。
二、合理安排好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
街道、社区学习实践活动以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街道、社区、街道直属单位党员负责人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
学习实践科活动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3个阶段,从2009年9月开始,至2010年2月底基本完成。街道机关集中活动时间6个月;社区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4个月,另外安排2个月时间用于做好准备工作和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学习实践活动开始前,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认真传达中央有关精神,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安排专门力量,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掌握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情况,初步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软弱涣散的街道、社区党组织及时进行整顿,调整充实领导班子,配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时调整、组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组织好街道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和工作骨干的培训;初步明确街道、社区学习实践活动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要为群众办的实事,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联系本街道、本社区工作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确定学习实践活动主题,设计有吸引力的实践载体;组织开好动员会,有针对性地搞好思想发动,提高街道、社区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