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加强对“两新”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在“两新”组织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明确领导责任。“两新”组织的学习实践活动,在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委将向“两新”组织派出指导检查组,了解指导学习实践活动。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向“两新”组织派出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员,向“两新”组织派出指导员的工作要与建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制度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在指导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和组建党组织的工作。“两新”组织中的党组织负责人要与业主、员工充分沟通,争取支持,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创造条件,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各级党政机关下属或挂靠的“两新”组织的学习实践活动,由上级管理部门或挂靠部门党组织负责。
(二)加强分类指导。要紧密结合“两新”组织的不同类型党员的不同特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对“两新”组织中的业主党员和管理层党员,要教育他们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处理好国家、“两新”组织与员工的关系,带头关心社会公益事业,带头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带头抓好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对“两新”组织中的普通党员,要加强业务技能、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引导他们尊重业主的经营自主权、财产处置权、收益分配权、用人选择权,自觉与上级党组织和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沟通联系,更好地为“两新”组织发展服务。
(三)着力创新实践。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立足“两新”组织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根据“两新”组织的不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具体办法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力戒形式主义。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探索有效形式,确保从业人员中党员全员参与、全程参加。要注意吸收党外出资人、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参加有关活动,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要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业务和技术骨干参与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引导和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更加富有成效地开展。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等舆论宣传工具的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意义、做法、经验和成效,营造有利于活动开展的舆论氛围。要注重培育和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扩大学习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进一步把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上来。
(五)务求活动实效。各级党政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财政投入,为“两新”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供条件,帮助克服遇到的困难。要统筹安排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将学习实践活动与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相结合、与积极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相结合、与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自身建设相结合、与生产经营中的各项具体工作相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用实实在在的效果取信于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