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整改落实阶段是出成果、见成效的关键阶段,是检验实践活动成效的关键环节。潞西市检察院为切实抓好整改落实阶段学习实践活动,创建性的提出了“四个加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加强精神领悟,切实贯彻落实好第三阶段工作。在深刻领会、切实把握、认真落实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市委第七指导检查组各项要求的同时,认真把握第三阶段学习特点、把握解决问题的成效、把握完善体制机制的内涵。在巩固前两个阶段成果的基础上,加强领导、严格责任、解决问题,切实做好第三阶段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拓展实践活动成果。继续深化理论学习,把理论学习贯穿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始终。通过学习,不断完善和拓展党员领导干部的视野和发展思路,促使理论知识转化为党员领导干部驾驭整改落实阶段的基本技能,成为制定解决对策、出成果的一剂良药,不断将整改落实阶段学习实践活动引向深入。
三是加强成果转化,建立健全发展的体制机制。把前两个阶段开展调研取得的成果统筹起来加以运用,成为整改落实阶段科学决策、科学运用向导,切实制定出台切合实际的对策和措施。对一些不适应科学发展的制度和措施加以废止,对阻碍科学发展的一些政策给予废除,对适应科学发展的原有措施和制度加于巩固和运用,不断探索和寻求适应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新的体制与机制。截至目前,全院废止不适应科学发展的政策、制度3条,修订、完善制度4条,新建制度4条。
四是加强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对照《整改落实方案》,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逐条进行解决,拟定解决计划,制定解决对策和措施,领导班子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并取得实效。从而达到以学习实践活动促进检察工作科学谋划、科学决策、科学发展,进一步推动潞西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